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bob体官网手机版科研成果管理办法》(东北财大校发〔2019〕99号)与《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科研处现组织2022年第一次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工作,具体重要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要求
1.申报成果为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5月25日期间取得的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(含批示、采纳和刊发),其时限以成果取得时间为准;
2.同一项研究成果符合多种奖励条件的,请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选择一种类别参与认定,不得以不同类别重复认定;
3.过往年度取得但从未参加过认定的成果,经本人向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,作出情况说明,可参加本次认定。
二、科研创新服务系统填报
申报成果须提前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进行成果登记。
成果第一完成人登录科研创新服务平台,在“科研成果”模块中新增相应成果,上传相关证明材料,认真填写界面中全部信息,提交审核,并留意科研处审核结果。
校外登录科研创新平台,需下载学校VPN软件后运行,并打开浏览器登录学校统一用户中心(http://portal.dufe.edu.cn)-服务中心-业务系统-科研系统。请注意,登录网页版VPN无法实现校外访问。
在成果填报中,遇到技术性问题,可咨询产学研合作办公室。
三、提交材料
因为疫情特殊原因,本次认定只需提交电子版材料,但请各位申报人仔细阅读并签订“承诺书”(申请书第2页),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。
电子版材料及要求:
1.《申报表》电子版,需签字后扫描成PDF,以“姓名”命名;
2. 批示证明件/采纳证明件/刊发证明件电子版,以“批示件/采纳件/刊发件--姓名”命名;
3. 成果及其他材料电子版,放在一个文件夹内,文件夹以“成果名称-姓名”命名;
4.《申报汇总表》电子版;
5. 如申报多个成果,请按成果分别存储于不同文件夹内;
6.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在“科研创新服务系统-材料收集”中的对应类别处上传。
成果原件核验工作将在未来适当时间进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四、其他事项
截止时间:2022年5月25日
联系人:王大宇、王俊
联系电话:18604115441、13624284379
邮箱:chanxueyan@dufe.edu.cn
附件: 附件1:《申报表》.doc
科研处
2022年5月11日
撰稿:王俊 审核:范立夫 单位:科研处